一、公积金提取条件
驻马店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:
1.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,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;
2.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,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;
3. 职工或其配偶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,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。
二、公积金提取材料
提取住房公积金时,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 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;
2. 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 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;
4. 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;
5. 其他材料(如购房发票、契税发票等)。
三、公积金提取流程
1. 个人向单位申请,填写《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》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;
2. 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,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;
3. 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;
4. 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,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。
四、公积金提取额度
1. 全额提取:退休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、出境定居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;
2. 部分提取:购买、建造、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,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购买、建造、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;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,不得超过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费用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提取公积金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,逾期不再办理;
2. 提取材料需齐全、真实有效,如有虚假材料,将追究相关责任;
3. 提取公积金后,需按照规定用途使用,不得挪作他用。
通过以上指南,希望驻马店市的职工能更好地了解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政策,合理合规地使用住房公积金。如有疑问,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。